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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安全鑒定書是獲得鋰電池UN38.3檢測報告通過之后,向民航總局授權的機構申請之后,獲得的證書。
注意:只要標準不更改,電池不改變,那么UN38.3報告也是一直都有效的,但是空運鑒定書是自然年生效的,第二年需要更新鑒定書。本檢測機構可以提供全套UN38.3認證服務及更新服務。
UN38.3認證:航空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,全稱為:聯合國危險品運輸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38.3款(針對鋰電池航空安全運輸的要求)
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,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,根據國際航協《危險物品規則》的相關規定,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,即UN38.3(UNDOT)的測試。根據民航規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 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鋰電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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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消費品安全協會(CPSC)宣布,所有平衡車(包括扭扭車)的制造商、進口商、經銷商,其在美國本土生產、進口、銷售的平衡車符合新的安全標準,包括UL2272平衡車電路系統認證標準,UL2271平衡車鋰電池新標。另外所有平衡車電池符合UN38.3認證要求。
鋰電池UN38.3報告可由民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。
UN38.3認證包裝方式有3種
01 電池單獨包裝出貨
1)965 IA 電芯>20Wh、電池>100Wh
2)965 IB 電芯≤20Wh、電池≤100Wh (每個包裝件中鋰電池的凈重:客機和貨機上均不超過10kg)
3)965 II 電池≤20Wh、電池≤100Wh
02 966 II 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出貨
03 967 II 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出貨
測試項目
T.1 高度模擬試驗 T.2 熱測試
T.3 振動試驗 T.4 沖擊試驗
T.5 外短路試驗 T.6 碰撞試驗
T.7 過充電試驗 T.8 強制放電試驗